環境違法拒不改 重罰130萬
據了解,A公司屬于集成電路封裝測試企業,建設有一條電鍍生產線,也是合肥市重點排污單位。因A公司生產中會產生電鍍廢水,在環保部門的環評許可文件中明確要求企業應當配套建設含重金屬電鍍廢水處理設施,但A企業環保和法律意識淡薄,居然在污水處理設施尚未建成情況下就投產排污,后被環保部門罰款四十萬元。
2021年年底,經開區生態環境分局復查發現,該企業雖繳納了相關罰款,但違法事實仍然存在,違法行為未得到徹底整改。根據有關法律規定,環保部門再次書面責令A公司限期建設含重金屬電鍍廢水處理設施,純水設備并多次上門進行法律宣傳,A公司始終置若罔聞,以企業效益差、缺少資金為由敷衍整改。近日,經開區生態環境分局果斷“亮劍”,依據《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對A公司違反環保‘三同時’制度且逾期不改正的違法行為依法重罰130萬元,這也是合肥經開區目前單筆最高金額的環境行政處罰案件。
綠水青山需要環保“利劍”守護,作為排污者,如果與法律背道而馳,必將被劍鋒所傷。純水設備,北京純水設備,天津水處理設備,天津去離子水設備。醫院用純化水設備 實驗室純水設備,醫用GMP純化水設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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